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介绍

2023-09-27 06:06:53 发布

访问: 0

红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9年1月,作为赤峰市最早的法援机构,二十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00余件、接待来电来访38000余人次,在服务为民的道路上不断跨越奋进。

一、业务管理“五化”服务为民

组织机构网络化。红山区十三个镇街、工业园区、妇联、工会、检察院等36个法援工作站、126个法援联络点完全按照自治区新标准建设,织就一张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

办公场所标准化。2014年、2016年两轮建设改造,软、硬件设施一应俱全。红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专门设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和电子排队叫号机。

人员配备专业化。中心注重对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咨询接待、档案管理、信息录入由专职人员负责;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举办和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分别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援助服务便民化。事实清楚、证据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给予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审批、当场指派服务,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最快1天即可办理完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证据材料,咨询的群众“最多跑一次”。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不需要核查经济情况,申请人在中心只需签订《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书》即可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开通法律援助网上申请渠道、公布咨询电话,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组织管理规范化。中心在站、点统一受理标准、审查标准、台账登记标准、文书档案标准。全区咨询不出村组,申请不出镇街,“点援”统一到中心双向选择室;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享受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

铁南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行政复议代办点试点“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加强部门联动,法援惠民的工作优势真正彰显。

二、法律援助宣传“三个结合”

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与新闻媒体结合。借力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立体式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办理的典型案例。

与各种活动形式相结合。专门制作《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在活动中发放给广大群众;对民事案件当事人回访、征询意见;纵深向开展“法律援助公示牌进村、居”活动。

三、监督和法援律师常态化

 

申请阶段统一受理、审查、指派“三统一”。办理阶段全程监控。自2012年开始实行律师与受援人双向选择的“点援制”。法援案件实行跟踪和回访。制定《红山区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制度》;根据各个程序和环节征求意见,要求承办案件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及时反馈,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以受援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提振案件质量。

面对不特定的社会群众,完善法援律师工作制度较为紧迫。中心一是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全区14家律师事务所轮流选派优秀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今年已接待咨询384人次。二是法律顾问进社区。红山区84个村居已全部聘用自己的法律顾问。三是组织律师开展普法讲坛。阶段性安排各律所律师到赤峰广播电台《法治早班车》栏目,现场为群众以案说法。

技术支持 红山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