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司法所所长细致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就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请销假、手机定位、教育学习等相关规定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强调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牢记特殊身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
会议要求矫正对象一是“双节”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二是外出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外出;三是定位手机必须要保持24小时畅通,坚决杜绝人机分离;四是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车,不聚众滋事,不参与“涉黑涉恶”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警示教育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强化社矫对象的在矫意识,进一步明确了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制度,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高了矫正对象的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