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7 16:26:43 发布
1.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2.制定本区域内加强律师工作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属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
4.负责年度检查考核的初审工作,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负责全区律师机构设立变更撤销的初审报批工作;
6.负责全区律师执业核准、变更、注销的初审报批工作
7.掌握全区律师业务开展情况,承办律师工作统计、信息、调研工作。
8.受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